







这条专为暖冬定制的福建全景游
可太太太适合你啦!

客家文化与武夷仙境

花比全网最低价还低的价格
就能一次打卡福建最精华的人文古韵
看尽闽南最独特的山海风光!

奔赴东山岛追寻青春记忆
登上平潭岛探秘影视取景地

攀登武夷山品尝大红袍
最后再到沙县满足味蕾

让你轻松逛遍闽南的山海人文风光!




“海蚀地貌博物馆”和“千礁岛县”














触摸斑驳的墙壁
聆听历史的回响


引得不少明星争相打卡

是这里最亮眼的视觉符号
也是游客到蟳埔村最核心的体验



成为东山岛的“颜值担当”


变成了文艺青年的朝圣地

周边区域人文荟萃,走出过许多名人


更一跃成为了综艺“宠儿”








和“中国小吃之乡”的饮食文化古城风貌
旨在将沙县小吃的所有精华“一网打尽”

蜿蜒的古巷和温柔的海风








“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部分





曾有过20克拍卖出20.8万天价的记录


落地直接开玩,返程当天不浪费
前后玩足8天整,绝对物超所值
100%纯玩线路,不购物不进店
安心出游,开心返程!

平潭十二金钗+金湖鱼头豆腐席
闽南海鲜大咖
创新菜式,当地鲜食!















保证携程评分4.0及以上
一景一宿,舒适入梦!































【住宿】4晚精品三钻酒店+升级3晚四钻酒店
泉州(3钻):皇冠假日酒店或同级
厦门(4钻):厦门亨特酒店或同级
东山岛(3钻):海棠一镜或同级
永定(3钻):曼舟酒店或同级
泰宁(3钻):御润财富酒店或同级
武夷山(4钻):云栖第茶空间酒店或同级
平潭(4钻):金沙滩丽呈酒店或同级
【用餐】含7早+10正餐,其中6个特色正餐(武夷山茶宴+朱子文公宴+客家迎宾宴+平潭十二金钗+金湖鱼头豆腐席+闽南海鲜大咖),餐提前预订,不吃不退费用;
【导游】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儿童】费用仅含机票、车位、导服、半餐(不含床位、酒店早餐、景区门票及景交、机建燃油),如产生其他费用,当地现付。
温馨提示:
1.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已享受景区扶持、老年优惠政策,无任何费用可退,参团时必须持身份证配合购票;
2.持特殊证件或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景点不营业,需要退门票时则按旅行社折扣价当地退现;(赠送景点不参加不退费用);
3.我社在不减少行程内容和接待标准的前提下可以调整行程顺序。
4、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自由活动期间的用车、导游服务、餐食费和交通费;
6、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他项目;
7、必消套餐:与团费一同支付,必消项目为团费的组成部分,大小同价,取消不退:鼓浪屿轮渡船+小嶝岛景交+赶海+大金湖游船+湄洲岛游船+武夷山观光车+机建燃油+回程机场接机=598元/人
4、旅行社为甲方代订的机票均为特价舱位机票(或团队机票)或旅行社与航空公司约定的机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不可退票的。并且需按照顺序使用,即去程未使用,返程无法使用,请不要错过去程航班。旅游者(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或双方确认报名缴纳团款后提出解除旅游合同的,不管提前几日提出退团或解除旅游合同的,机票费用全额损失不予退费,并且承担与之相关的旅游行程当中大巴车位或房费损失。特别注意:如果参加旅游行程的甲方为失信人员,签订旅游合同时未告知旅行社、造成旅行社在为甲方代订的机票出票时未能出票成功的、由此产生的机票、旅游车费等损失由参团人本人自行承担。
5、一经报名确认,如需退团您需要承担以下损失:提前7天以上退团的,承担大交通退票损失费(以退团时实际损失为准)+车位费500元/人;出发前7天—24小时内取消的承担大交通退票损失费(以退团时实际损失为准)+车位费500元/人+300元/人酒店损失费;出团前24小时内取消的承担大交通退票损失费(以退团时实际损失为准)+车位费500元/人+600元/人酒店损失费。
6、成团:本行程满30人发团,不足30人我社将提前7天通知,客人可选择退团或更改我社其他团期(无损失无赔偿)。
7、领队或导游会在出发当天20:00前短信或电话联系客人,请保持手机畅通。自行乘车的客人,导游将在您抵达前一天联系您,接团导游一般都在出站口举东北王导游旗接团。
8、出团当天,飞机与起飞前至少2小时抵达机场,火车于开车时间提前90分钟抵达火车站,凭报名有效证件自行办理乘车/乘机手续,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准时抵达成行,按当天退团处理。
9、此行程单不保证具体的航班号及航班时间,仅保证行程安排,具体航班以出团前确认为准。火车票不保证车次铺位等特殊要求,机票需游客自行值机选座。
10、合同中所附行程为计划行程,在不影响整体行程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有调整景点先后顺序及火车站、航班进出港口的权利。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客人景点没有浏览到,将更改替换景点或按照旅行社与景区优惠价退还客人费用,如景点无门票费用则不需退还。
11、游客在行程中,如因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或离团,与旅行社的旅游服务关系自动解除。行程中未完成部分如交通/门票/住宿/餐费等,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放弃行程期间及离团后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12、团队行程中,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离团,否则需缴纳离团费用2000元/人,请悉知。
13、本行程报价为团队综合优惠报价,持任何证件均无优惠费用可退。且若因客人个人原因放弃用餐景点等,均无任何费用可退。行程内所有赠送项目不去不退。
14、行程中行车时间跟景点游览时间均为预计,实际会有一定误差。完成行程包含的景点游览后的时间,均属于游客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需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游客自负。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不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15、游客参与旅游产品包含的行程或推荐的娱乐项目时,应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请游客入住酒店时注意安全、防止滑倒,冬季老人洗澡时间不宜过长。在行程中请注意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并照看好老人和孩子的安全)。
16、旅行社为游客代购的机票、车、船出发时间请以票面为准;因“火车、轮船、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火车/轮船延误或更改,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住宿费、餐费、改签费、车费等),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
17、国内部分景区内及酒店为方便游客,有自设商场及特产购物等情况,各沿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切勿误会为是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8、行程:东北/内蒙/西北/新疆等地域广阔,本行程行车路程较远,部分偏远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建议备些小零食途中可随时补充体力。
19、用餐:旅行社安排旅行社常用餐厅,一般可以安排东北菜、鱼等。东北用餐菜码足、分量大,口味重。景区内如镜泊湖风景区等,饭菜贵、口味较差、保证能够吃饱。北方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服务意识,普遍比南方差,希望客人理解。北方干燥可多吃些蔬菜、水果、多喝水(有肠胃方面不适者,随身携带个人药品)。东北地区的饮食口味偏咸。在旅游过程中,注意饮食卫生。旅游途中游客自行加菜或自己点菜,必先了解清楚价格和口味是否合适,如发生不愉快事情,我社将不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20、住宿:东北三省内蒙以及新疆西北等地区均是老城市,酒店标准比南方旅游城市发达地区住宿条件要低很多,住宿以及服务无法和南方城市相比。楼层不高的一般无电梯,早餐一般都为中式围桌(面条、鸡蛋、粥等);该城市的二钻、三钻酒店普遍比内地大部分城市的同类酒店要旧,请您多多包容。较多酒店洗手间是浴缸和瓷砖地砖,洗漱沐浴时请注意防滑!
21、赠送项目,景区有权依自身承载能力以及天气因素等原因决定是否提供,客人亦可有权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
22、娱乐:请客人注意安全,切记不要私自脱离团队或改变行程;晚上出去游玩请结伴同行,贵重财物请自行保管妥当,务必在晚上12:00点前回宾馆,以免影响第二天的行程。
23、提示:部分景区内、停车场、商业街等地有购物商店,请视需要谨慎购买,产生质量问题或争议旅行社不负责;行程内所有赠送项目不去不退。
2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天气、自然灾害、政治因素、民航、铁路、公路、瘟疫等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取消,我社只负责协调处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25、客人报名时已经享受过团队综合优惠,景区门票当地无任何费用可退,且客人需要配合使用优惠证件。如不配合或证件作假,需现场补齐差价。
26、景点游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择不参与的团友需在景区门口自由活动等候。
27、在旅游旺季或者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证您的行程游览不受影响,行程的出发时间可能会提早(具体出发时间以导游通知为准),导致您不能正常享用酒店早餐,我们将协调为打包早餐,敬请谅解。
28、东北早晚温差较大,注意防寒保暖。特别是长白山地区和黑龙江内蒙古地区早晚气温较低。每离开一地,请仔细检查自己的物品,不要遗漏,出门在外请您保持平常心态,因外出旅游一定不会像居家时那样舒适,遇事不要急躁,请大家互相体谅、互相帮助。
29、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0、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大,同样的产品不同的日期报名或不同的市场报名价格均有可能出现不同,旅客报名已视为同意此价格,因此我社一律不解决因为价格不同而产生的投诉事宜。
31、感谢您对我社的支持和信任,为能给客人提供更称心的旅程,我社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请各位客人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此单将是处理客诉的主要证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游客意见单】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游客意见单】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行程中有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致电意见单上的质检电话,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决。
意见单说明: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签署的“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为依据,请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如旅途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以及接待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回程概不受理。
附则: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旅游者对此无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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