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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酒店:
邯郸:舒与酒店维也纳国际酒店或富康酒店或同级
保定:蓝珊会议中心酒店/旅途唯美酒店或桃莆酒店或同级
3、餐标:全程4早8个正餐,(酒店含早,正餐十人一桌,十菜一汤.不吃不退,
正餐30元/人/餐)
4、旅游用车:当地全程用2+1头等舱豪华空调大巴车(保证一人一座),保证干净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安全。
5、导游安排:当地导游。
6、赠送:小交通及讲解费:东太行/京娘湖/直隶总督府/冉庄地道战/白洋淀小木船(赠送项目,客人不用不退)
4.行程中:游客担心景区小交通排队时间长等,可委托导游代购景区小交通等项目,如需要导游帮忙代购服务,请填写【代购服务申请书】而直接将费用给予导游代订、代购的行为,如客人后续产生的任何争议,旅行社不退任何费用,且不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补充条款二】:退赔规则
1.此报价门票及小交通价格,遇景区政策调价,请客人自行多退少补,旅行社不承担其他责任。
2.本线路为散客综合报价、房差只补不退。原则上我社不保证安排三人间,如出现单人且酒店没有三人间和加床的情况下,敬请补房差。
3.导游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可调整观看顺序;因人力无法抗拒因素(如天气、交通、自然灾害)导致无法正常游览,我社仅退未产生的房费以及餐费的成本价,但不承担其他赔偿费用。游客擅自离队或放弃服务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其费用不退。团队行程结束前,游客因客观原因需提前与旅行社解除合同,扣除必要费用后,余额退还游客。
4.旅行社退团违约赔付:本线路满30人开班,如未能成团,出团日提前7天通知游客改班期或退团,如退团,团款全额退回,不做任何赔偿;出团日前3天(含3天)至出团日前1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违约金;出发当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5.游客退团违约赔付:
游客出团前8天以内(含当天)退团的,按退团时间支付往返火车票实际损失费+60元退订票服务费;
出团前10日内(含10日)因个人原因退团,另加当地大巴车位费600元/人。
6. 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自身权益,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7.因旅行社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5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因道路堵塞、天气等其他与旅行社无关的原因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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