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仙女山
具有西欧古典风情的南国的第一牧场
夏季平均气温21℃,
俨然是自然的空调,
乘坐欧式风情小火车,
感受人间仙境的独特魅力。


3

龚滩古镇
千里乌江,百里画廊,这里是重庆龚滩古镇
这里被称为绝壁上的音符
美得像一幅画的地方!

4

乌江画廊
千里乌江,百里画廊
一叶轻舟渡乌江
青黛碧水似画廊


5

磁器口古镇
一条石板路,前年磁器口
漫步磁器口,穿越千年的时光之旅
磁器口的历史,根本说不完。
它就像一本厚重的书籍,每一页都写满故事和传奇

6

千年古镇洪崖洞
现实版的千与千寻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总要去趟重庆吧
吹吹嘉陵江的晚风
看看洪崖洞的夜景
感受山城的四季

参考行程
非去
重庆
【第一天】
上海乘坐飞机前往重庆
住:重庆
【第二天】
重庆-武隆
住:龚滩/酉阳
【第三天】
酉阳-重庆
住:南川/重庆



【第四天】
重庆特产超市-市区游
住:重庆
【第五天】
重庆乘坐飞机返回上海
住:无





第一天

上海-重庆
餐食:自理
住宿:重庆
早上乘大交通🚇前往【重庆】,重庆机场专人接机,送酒店入住。晚餐可自行品尝当地特色美食。
备注:客服人员于出游前一日21:00前与游客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确认侯车时间、地点。



第二天

重庆-武隆
餐食:早、中
住宿:龚滩
早餐后,酒店出发乘车(车程时间约 2.5 小时)前往武隆游览【天坑三桥】(游览时间不低于2小时,不含旋转电梯45元/人,电瓶车15元/人),天坑大门至景区入口处换乘车自理。游览完后前往品尝【武隆竹笼宴】随后游览【仙女山】(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不含小火车25元/人)游览完后乘车前往武隆/龚滩古镇入住酒店。


景点介绍:
天坑三硚:天生三桥形成于数百万年前,藏匿于地下,由地下洞穴崩塌形成三座天然石拱桥加上两个天坑构成“三桥夹两坑”的世界奇特景观,包容了山、水、泉、峡、峰、瀑等众多景色,是众多大片的取景地。
仙女山:仙女山冬季长,上年 11 月至来年 2 月属有雪期,山上白雪皑皑,银妆素裹,雾松、冰瀑令人情潮涌动,是南国罕见的林海雪原,被誉为“东方瑞士”,是重庆周边观赏雪景、开展雪上运动的绝佳旅游胜地。

第三天

武隆-龚滩古镇-南川
餐食:早、中、晚
住宿:南川/重庆
早餐后,前往走进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龚滩古镇】(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感受乌江画廊中最璀璨的绿水青山,传承川盐古道非遗文化长廊(景区内有当地手工艺品售卖,不属于团队购物店,自愿购买,购买请索要正规购物凭证)中餐品尝【苗家乌江鱼】,随后参观【乌江画廊】需乘坐景区内交通游船游览游客自理(龚滩古镇—土沱峡—龚滩古镇,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游览完后乘车前往晚餐,随后入住酒店。

景点介绍:
龚滩古镇:“龚滩一梦,情醉千年”,龚滩古镇源自蜀汉,置建于唐,历经1800年历史风霜,是吴冠中老先生口中爷爷奶奶的家。特色吊脚楼与碧水乌江构成一幅千里江山图,被誉为“乌江画廊核心景区和璀璨明珠”乌江画廊:乌江画廊两岸翠绿葱郁,山峦叠嶂,奇峰对峙,各显神姿,奇山、怪石、碧水、险滩、古镇、廊桥、纤道等构成了乌江百里画廊的景观要素,乘坐乌江画舫,便可观赏美不胜收的景致。
乌江画廊:乌江画廊两岸翠绿葱郁,山峦叠嶂,奇峰对峙,各显神姿,奇山、怪石、碧水、险滩、古镇、廊桥、纤道等构成了乌江百里画廊的景观要素,乘坐乌江画舫,便可观赏美不胜收的景致。


第四天

特产超市-重庆市区游
餐食:早
住宿:重庆
早餐后,前往重庆市区乘车参观【渝都印象特产超市】,选购重庆特色土特产商品。前往游览【渣滓洞】(前往景区需乘坐景区换乘车)。景区内可自费前往观看红岩精神沉浸式演出红岩红情景剧。前往网红打卡【磁器口古镇】【文昌阁】,随后前往【李子坝轻轨站】网红打卡拍照,列车直穿过居民楼,楼即是站,站亦是楼。随后游览【洪崖洞】游览完返回酒店入住。


景点介绍:
磁器口:中国历史文化名街,重庆“新巴渝十二景”之一,巴渝民俗文化旅游圈。蕴含丰富的巴渝文化、宗教文化、沙磁文化、红岩文化和民间文化,各具特色。一条石板路,千年磁器口,是重庆古城的缩影和象征,被赞誉为“小重庆”
渣滓洞:众多被关押在渣滓洞、白公馆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操守、宁死不屈,展现了百折不挠的浩然正气。红岩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
李子坝李子坝轻轨站:重庆轨道交通2号线李子坝车站是国内第一座与商住楼共建共存的跨座式单轨高架车站,。该站位于嘉陵江畔的李子坝正街39号商住楼6-7层,因其“空中列车穿楼而过”成为蜚声中外的“网红车站”。
洪崖洞:拥有2300多年的历史,以具巴渝传统建筑特色的“吊脚楼”风貌为主体,依山就势,沿崖而建,让解放碑直达江滨,是游吊脚群楼、观洪崖滴翠、逛山城老街、赏巴渝文化


第五天

重庆-上海
餐食:早
住宿:无
早餐后根据返程航班时间送站,抵达上海,结束愉快的旅程!

费用包含
1、【大交通】:上海-重庆往返机票经济舱;
2、【行程用车】当地用车合法运营资质空调旅游车辆,保证一人一正座;
3、 【住宿】全程入住4晚酒店。升级两晚重庆网评4钻酒店。一晚重庆网评3钻酒店。一晚武隆/龚滩民宿型酒店。房型提供双人标间,确保每人每晚一床位,如遇单男单女时,旅行社征得游客同意后拆分夫妻(或者在条件允许下拼房),如无法安排时,游客自愿现补单房差。
备注:根据酒店标准不同需要游客交200-500/一间房不等入住押金,如未产生消费酒店会退还游客请自行收捡好押金单,谢谢配合!
备注:游客入住酒店时,游客自愿并完全接受在酒店前台现付酒店钥匙牌押金等相关事宜
4. 【用餐】:全程4早3正(酒店内早餐);
导游会根据游客人数安排所匹配菜的种类多少,含餐客人不吃不退费用。
重庆特色餐:竹笼宴/土家十大碗/苗家乌江鱼
5.【门票】:行程内所标景点首道大门票:武隆天生三桥、仙女山、龚滩古镇、渣滓洞。
预订需知如下:
1、此行程门票已享受政府政策补贴,因此游客不再重复享受其他任何特殊证件的优惠,客人自动放弃景点不退费用。
2、景区实行实名制购票,旅行社根据游客提供身份证证件信息提前申请购买好团队优惠票。景区要求游客进入景区需要人证合一方可进入景区,如若游客提供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出票需游客自行承担导致的损失
6. 【导游】:中文持证优秀导游服务。单团 12 人及以下不安排单独导游服务师傅兼导游
7.【购物】:参观重庆当地土特产和景区内商品售卖点非旅行社安排购物店
8.【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意外险);
费用不含
【落地补交费用】:行程不含景区门票+景区内交通车:武隆天生三桥换乘车 40、乌江画廊船票 158、渣滓洞换乘车20、综合服务费。合计:298 元/人(本次行程为优惠团,无门票和优惠证件可退)此费用需要游客落地后交由导游统一购买。
黎明之前沉浸式剧场99/人自愿参加
费用不含:行程中不含的餐、景区小交通及导游推荐的自费。
注意事项
温馨提示:
1、旅游全程请服从导游的安排,牢记导游告之的安全事项,带小孩的请时刻注意小孩的安全,防止走失;
2、晕车的团友早上不要吃鸡蛋,坐车时最好选择前排或中排靠窗的位置;
3、要注意劳逸结合,不能“疲劳游”,建议晚上不要夜不归宿。该地区地处山区地形,海拔较高,游玩时,要量力而行,不宜剧烈运动,不要在人群中乱挤;
4、游览时最好穿平底鞋,以免扭伤。要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特别是登山的游览);
5、爱护文物古迹,保护环境。旅游者每到一地都应自觉爱护当地的文物古迹和景区的自然环境;
6、尊重当地的习俗;
7、注意卫生与健康。旅游在外,品尝当地名菜、名点,无疑是一种“饮食文化”的享受,但一定要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切忌暴饮暴食。油腻的食物要少吃,以免肠胃不适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多吃蔬菜水果,少吃方便面。忌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和饮料,不喝泉水、塘水和河水;
8、警惕上当受骗,注意防盗、防抢。在旅游期间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身份证、现金、相机等贵重物品;
9、气候多变,外出时最好带上雨具,以防不测风云(登山时无论下雨与否,严禁打伞登山,雨衣较佳);
10、每晚睡前用热水泡脚,睡时将小腿和脚稍垫高,以防下肢水肿;
11、因服务能力有限依据本线路的特点,70 岁-75 岁的老人,报名时需提供适合本次旅游的《健康声明》及《旅行社免责书》①本团报名年龄为75岁以下,65-75岁者须有60岁以下的健康亲属陪同;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不得参加本团,如强烈要求参团,请提前告知我社,并且必须有年轻健康的亲属陪同;③癌症、癫痫/小儿麻痹症,及有听力视力障碍者,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者,有精神疾病无行为控制能力者及孕妇,恕不能参团,望请谅解。如游客隐瞒参团而发生事故,我社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自费补充协议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场所简述及安排
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须参加的项目:景区交乌江画廊游船+天生三桥换车+渣滓洞换乘车+综合服务费等298/人必须产生
黎明之前沉浸式剧场99/人自愿参加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购物场所特色(售卖商品等)前往时间停留时间备注渝都印象超市特产超市第四天120分钟自愿消费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
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且向购物场所书面确认),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特此说明:
1、①甲方根据自身健康情况报名此行程,合同一经签订默认甲方自认为身体情况可以完成此行程,如果在行程中意外受伤,发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②.本人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宜参加此旅游团,并承诺能够完成此次旅游团的全部行程并按期返回。③.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④.在旅游过程中,本人自愿放弃不适宜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若因本人坚持参加而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⑤.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自身健康及意识性错误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贵公司免除一切 经济赔偿责任。如因第三方责任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追偿事宜由本人亲属自行办理。⑥.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 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 知本人,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各项条款的意思,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为准。特此承诺!
2、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您提供信息错误而造成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3、火车票出票成功后,若发生退票、改签,如若产生费用,客人自行承担,收费标准以火车站执行标准为准!另我社需收取开票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实际出票为准)
4、①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及《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火车票无法指定铺位、座席,均为随机分配,不能保证连号。车票按实际出票为准,不补退差价。如对铺位、席位有特殊要求,请您上车后自行与其他旅客或乘务人员协调解决,敬请谅解。②.我司为您提供的是火车实名制客票, 故根据铁道部规定旅客身份信息均需通过12306身份核验后方可购票,身份证件类型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护照四类证件。特别提醒您注意,出行人应确保其提供的身份证号及姓名真实有效且能够通过核验,若造成核验无法通过的,除全额退还订单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如因出行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无法通过核验的,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出行人承担。 ③、铁道部规定实名制车票办理退票和签转时,必须保证票(火车票)证(身份证原件)一致方可办理。故订单成交后,如需退订,请按以下条款执行:(1)如果电子客票未换取纸制票,请及时联系我司,由我司为您办理火车票退票手续,同时根据退票收取相应的业务损失费用,暂时不提供改签服务。2)如果电子客票已经换取纸制票,请您自行前往火车站售票窗口办理火车票退改签手续,并将退票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我司,我司将在核实退票款到帐后的7-14个工作日内将火车票退票款退还给您,时根据退票收取相应的业务损失费用。3)如您收到了我司寄送给您的纸质车票,请您自行前往火车站售票窗口办理火车票退改签手续,我们将在退订金额中扣除火车票相应费用。具体退订规则参考铁路部门相关退票规定)
5、该目的地区域内多数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敬请谅解
6、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7、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8、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9、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交通客运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等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10、甲方出发前未按时支付旅游费用及其他费用(如房差等),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1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痈、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甲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适宜出游的体检报告;甲方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虚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拒绝甲方继续参团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12、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执行原行程计划,对于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变更,未产生费用,按照我社退费标准进行退费,敬请配合。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13、节假日期间因客流量较大,若出现进入景区需排队等候等,均属正常现象,请游客谅解并配合导游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游客无理取闹产生的后果由客人自负
14、如遇路况原因等突发情况需要变更各集合时间的,届时以导游或随车人员公布为准。
15、赠送项目,景区有权依自身承载能力以及天气因素等原因决定是否提供,客人亦可有权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
16、在旅游行程中,个别景点景区、餐厅、休息区等场所存在商场等购物场所,上述场所非旅行社安排的指定购物场所小吃点、小卖部、零食野果等。提醒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并索要必要票据。如产生消费争议,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义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17、团队行程中,未经导游同意,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离团。经导游同意后,您应签署离团责任书,自行负责人身及财产安全,与本社无关。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您自行放弃,已实际产生损失的行程,不退任何费用。
18、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或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我社将及时处理解决。请各位团友务必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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